矿企排水污染下游朱鹮栖息地,跨区划办案难题如何破解?-热资讯
一辆警车沿着弯曲的九里坡下行,民居簇新、河水清澈。
(相关资料图)
“看,朱鹮。”车内,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陕北院)的办案检察官指着天际处的一抹淡红惊呼道。
为了让这些蹁跹飞舞的朱鹮与号称“乌金”的煤炭产业和谐共生,检察官们一次又一次来到铜川市耀州区大山深处的西川河。
矿企排水污染环境
检察官勘查求真相
时间倒退至2022年秋天。在办理一起环境保护税案件时,陕北院办案检察官对涉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实地勘查,走访其中一家曾因违法排污被处罚过的煤矿企业时,检察官们发现了工业废水外排现象。
“煤矿大门就是西川河,西川河是黄河二级支流石川河的水源地,沿着西川河向下游走几百米,就是铜川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范围。当时我们沿着河道走了一公里,临近涉案煤矿时,发现了一个简陋的水坝,通过水坝截流,清澈的河水流进了矿区,而再次流出的却是带有异味的水。”承办检察官陈波至今仍记得当时的情景。
随着调查逐渐深入,检察官发现该煤矿企业排放的污水顺着河流,流到了下游铜川市境内的庙湾镇,水再往下流,可能对铜川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产生影响。
检察官注意到,涉案煤矿企业在铜川境内修建的雨水沉淀池、水质监测站等都未纳入行政监管。咸阳市、铜川市交界处的河道周边还有倾倒的煤泥、建筑垃圾,临河修建了违章建筑;林地、草地被侵占,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还有一个特别大的影响,这条河的下游途经铜川最大的一处朱鹮栖息地,河水最终汇入铜川市最大的生活和农业用水水库——桃曲坡水库。2022年11月3日、11月22日,我们对该矿排放的污水进行了两次检测,其中COD(化学需氧量)的数值均超出地表水Ⅲ类标准,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和朱鹮栖息地的安全,这一问题应当尽快解决。”陕北院检察长高艳华对记者说。
案件上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铁检分院)决定开展系统化治理。由分院统一指挥,对调查方向、侧重点、疑难问题等统筹把握,由陕北院、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关中院)联合组建专案组。陕北院围绕煤矿排污对铜川市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问题重点调查,关中院对煤矿非法取水、改进煤矿生产工艺等问题重点调查,两院对办案中取得的各种证据、检测、监测数据等,及时共享、共同研判,共同守护水源安全。
公益诉讼剑指污染
跨区协作贡献力量
“污染现状摆在眼前,而造成污染的根源却由来已久,如何办理好该案,从哪个方向入手?”办案之初,高艳华曾这样思虑。
涉案煤矿企业地处铜川市与咸阳市的交界,煤矿生产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但污染问题也一直存在。2017年、2020年该煤矿因排放污水被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处以罚款。
为杜绝污染,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协调各方力量,在当地修建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雨水沉淀池,污染现象在当时得到遏制。但水质监测站和雨水沉淀池的数据并未被纳入铜川市监管平台,超标排放现象没有得到根治。
铁检分院邀请生态环境保护专家、煤矿生产废水治理专家多次到现场走访,评估生态损害程度,提出综合治理意见,指导专案组办案;关中院对煤矿企业非法取水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
关于企业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的问题,关中院召开了听证会,企业提出整改方案。陕北院通过磋商,对下游河道周边的违法建筑、煤泥、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雨水沉淀池的监管,将自动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监管平台。
“陕北院、关中院的检察官们多次到访企业,对企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提出了很多建议,我们将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下大力气从根源上治理生产废水外排问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跟进调查过程中,煤矿负责人说。
提起办理该案遇到的难题,时任陕西省检察院派驻陕北院业务指导组组长强海涛感慨颇深道:“因案发地地处两市交界,土地性质、权属等问题都存在交叉情况,导致一方管不了、各方都难管。”
“这起案件的办理,跨区划检察机关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各行政机关也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建设美丽中国、打造宜居陕西、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杨春平在陕北院调研时说。
联合办案备受好评
携手共护河清水秀
“面对跨区划案件的特点以及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检察机关发挥调查磋商的优势,协调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将区划外煤矿企业纳入监管,将企业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接入环保监控系统中,将雨水沉淀池的使用纳入监管,多举措防止水污染,依托基层政府的属地监管优势,将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陕北院副检察长陈少利谈起此案感慨道。
今年3月28日,陕北院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了再次检测,7个取样点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监测站也纳入了铜川市的统一监管。在多方配合下,目前水污染、土壤污染已基本整改到位。
这一案件的办理解决了跨区划案件一方管不了、各方都难管的难题,体现了跨区划检察院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的优势。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李君说:“对于该地的违法行为,我们也早想整改,但单靠我们一家一直没能推动,这次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河道周边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违章建筑也全部拆除,被侵占的土地也已平整,真是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5月31日,又一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召开。在查看验收整改现场过程中,煤矿企业代表感慨地说道:“这次陕北院和关中院联合办案,解决了我们由来已久的污染处理问题。”
“这些成果来之不易,是庙湾镇政府、玉门村村委会以及各行政机关共同努力取得的。”
“河道边的地块紧临煤矿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治理成果的保持难度也很大,我们还需要继续担负好保护职责。”
“结合《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建设,优先安排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营造和保护水源涵养林’的要求,综合考虑当地的整体规划以及村民的合法利益,我们将提出切实可行的源头治理方案,保护铜川人民饮水安全,保护朱鹮,建设美丽乡村。”
……
磋商会上,讨论发言热烈进行着。山水之间,下游朱鹮振翅翱翔的身影与上游隆隆的矿区生产声交织成一幅“乌金”与“国宝”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孙立昊洋 张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