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走进民企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座谈-焦点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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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率多个部门负责人走进云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与20多位企业代表开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调研座谈。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世清向企业介绍云南省检察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和相关情况,从开展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质效三个方面,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依法履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在座谈中说,持续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的重要内容,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通过开展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活动等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平等保护企业产权法律制度、安商惠企暖企的工作部署落实在“四大检察”每一件涉企案件的办理中,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座谈中,云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会长花泽飞结合协会发展状况和会员企业诉求,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全省各级公检法机构,在企业家犯罪问题上能充分厘清“罪与非罪、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押与不押 ”关键要素,防止一个优质企业“因老板被逮被判被羁押而倒下”;建议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家服务管理机构,共同设立联建预防机制,定期开展类似于“检察官送法到企业”活动,把对民营企业预防犯罪教育常态化,尤其对新的涉企法律、企业家易碰的法律红线等及时到企业宣讲,防患于未然;建议检察机关的同志同其他政府部门人员一样,多和广大民营企业家交朋友,构建新型的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民营企业和检察机关交流通道。建议检察机关在云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设立“民营企业诉求接待处”,企业家可通过“快速渠道”向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反映企业诉求,共同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施建邦表示,针对民营企业代表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将专题研究,逐条整理,拿出具体举措,明确时限和责任,不断提高服务的实效。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云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法律顾问朱曼琳,云南省圣爱中医馆董事长刘琼,云南凯旋利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玉明等企业代表先后发言,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咨询,并就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交流。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保驾护航民营经济的服务暖心、举措实在、效果良好,极大提振了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记者 李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