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不报?卓郎智能遭立案调查,控股股东炒自家股票刚被罚
记者 | 沈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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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盘后,卓郎智能(600545.SH)公告,公司于7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前的3月30日,金昇实业因涉嫌借用他人账户及短线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查明,金昇实业自2018年起,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多名金昇实业高管参与违规交易卓郎智能股票。
其中,2018年6月5日至2022年4月15日,金昇实业借用李某平、王某珏、姜某延、韩某萍、刘某、尹某玲等6人的证券账户多次交易卓郎智能股票。涉案期间内,金昇实业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高某华安排金昇实业工作人员通过银行账户给上述6人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转入资金合计3.5682亿元,并安排金昇实业副总裁、卓郎智能原监事梁某福实际控制上述6人证券账户,负责具体下单操作或组织他人下单操作交易卓郎智能股票。经计算,金昇实业累计买入卓郎智能股票8150.59万股,买入金额5.63亿元。对应卖出4593.43万股,对应卖出金额2.66亿元。
另一方面,金昇实业还亲自下场参与短线交易自家股票,经查明,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2日,金昇实业作为卓郎智能的控股股东,通过上述6人证券账户将持有的卓郎智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违规成交股数2895.69万股,匹配的买入金额1.82亿元,匹配的卖出金额2.13亿元。
新疆证监局认为,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
依据有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行为,对金昇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昇实业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股票行为,对金昇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那边控股股东刚刚收到罚单,这边上市公司立刻遭遇立案调查,两者是否有关联?相关证券行业律师表示,若是在监管层调查过程中,查明上市公司存在知情不报等情况,或应该第一时间对公司立案调查。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金昇实业麻烦事并不止此一件,7月27日,上交所向金昇实业下发监管警示。
根据警示函信息显示,5月8日,公司披露公告显示,因股权转让产生纠纷,宁波中院对金昇实业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启动司法执行,占公司总股本的2.11%。
4月28日至 5月5日,金昇实业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0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但金昇实业未按规定在首次卖出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交所认为,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数量较大,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对金昇实业予以监管警示。
2022年年报中,由于对金昇实业旗下新疆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和新疆福满源智纺实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逾期,以及坏账准备问题,卓郎智能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往前的2022年11月4日,上交所对卓郎智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通过常州市金坛区金晟纸业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江苏金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其中,2019年,卓郎智能机械向金晟纸业借出资金后收回,资金共计流出约2.87亿元、流入约2.89亿元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37%;
2020年,卓郎智能机械向金晟纸业借入资金后偿还,资金共计流出约4.74亿元、流入约6.13亿元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
根据新疆证监局的认定,相关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各年关联交易均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并应及时予以披露。但公司的相关资金往来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8月2日才补充披露关联交易公告。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眼下金昇实业可谓困境重重,公告显示,其持有的卓郎智能45.84%股票已全额质押,并遭遇多轮冻结,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涉诉近百起,2022年12月起被执行6次限制消费。
资料显示,卓郎智能主业为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上半年公司预计净利润亏损2700万元至5400万元。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由于部分订单受到部分零部件供应链紧缺导致订单交付推迟至下半年,因此报告期净利润出现亏损。此外,公司结合多项精益管理措施提升盈利水平,包括优化经营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订单利润率等,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2022年上半年公司出售的自动络筒机等相关业务交割完毕,取得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无该类事项发生。